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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內「喇舌」 通姦告不成-徵信社案例
一名已婚男子日前懷疑妻子外遇有「小王」,便駕車偷偷跟蹤她。當時他見妻子開車進入一處社區地下停車場,男子在外苦候6小時,卻發現妻子開車出來後,還在車內與一名男子「喇舌」,他憤而告對方通姦。被告的男子辯稱「接吻是一種禮貌」,但檢方卻因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通姦,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檢方調查發現,該名40歲的男子,去年初發現39歲的妻子,時常在深夜時刻講電話,而且打扮也愈來愈時髦,懷疑妻子偷吃。男子在去年3月4日晚間9時左右,見妻子開車外出,他也隨後開車跟蹤。男子見妻子將車子開進一處社區大樓的地下停車場,便在外頭守候。
男子一等就是6小時,見到妻子開車載著一名35歲的男子從停車場開車出來,甚至還見妻子和對方在車上「喇舌」。男子之後調閱車內行車記錄器,竟還聽到2人的鹹濕對話,憤而告小王通姦。但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小王坦承人妻當晚的確到他的住處,但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,小王的母親和姊姊也作證。
至於被問及在車上喇舌,小王則稱說「接吻是一種禮貌」,這是道別的動作;檢方認為男子僅見到妻子和對方喇舌、車內行車記錄器也雖有2人的鹹濕對話內容,但卻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,桃園地檢署最後對小王予以不起訴處分。律師表示,通姦得有捉姦在床、性器接合等行為才能構成。
轉載來源:今日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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