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法律講堂
[刑事法律] 驗尿被指吸毒 舉證用藥誤判
曾姓讀者問:
我沒有吸食毒品,但驗尿呈現陽性反應,因而被判勒戒執行,可是我又沒吸毒,是不是因為我老公有吸食毒品,我聞到二手毒煙才導致尿液有毒品反應?我老公因吸食毒品正在服刑,我有2個小孩須照顧,我不能因為冤枉被關,請問該怎麼做才能改變判決?還是該如何申請才能不用去執行?
律師答:
犯罪事實,應依證據認定。證據可能是直接證據、間接證據或是輔助證據。關於施用毒品的認定,驗尿報告是很重要的證據。如果驗尿報告本身沒錯誤,就要判斷是否因其他因素造成?實務上有案例認為,驗尿報告呈陽性反應,不排除是使用含有可待因等藥品所致,但須提出服用藥品等證據,才可能獲採信。
可研究聲請再審
讀者懷疑聞到二手毒煙,導致尿液驗出陽性反應,文獻上尚無發現因吸入煙毒或安非他命之二手煙,尿液中因此驗出煙毒或安非他命反應的研究報告,另根據法務部調查局檢驗煙毒的經驗研判,除非長時間與吸毒者直接相向、存心大量吸入吸毒者所呼出之煙氣,否則吸二手毒煙應不致在尿液中被驗出毒品反應。
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有公佈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,就陽性反應有一定之閥值(臨界值),未達閥值則認定呈陰性反應,目的在於期望排除其他的變數,所導致的錯誤反應。
如果讀者的案件尚未確定,請上訴救濟;如果已確定,可請律師研究是否得以聲請再審,以資救濟,至於讀者有孩子須照顧問題,可請社會局能給予協助。
法律講堂
- [婚姻問題] 女被老公罵"潘金蓮" 36年婚姻玩完!
- [外遇抓姦] 鹹濕對話成鐵證 小三賠人妻10萬
- [生活法律] 小三擊敗「華爾街色狼」 性騷獲賠5.5億
- [其他法律] 家暴保護令 「交往未同居」適用嗎?
- [民事訴訟] 稱人「吃軟飯」 算不算公然侮辱?
- [婚姻問題] KTV包廂「完婚」算不算 公開場合
- [外遇抓姦] 外遇舉證不夠齊全能否成功起訴
- [生活法律] 偷拍丈夫打呼 被告妨害祕密
- [外遇抓姦] 提告通姦 兩岸法律差距太大
- [監護繼承] 母領光遺產 兒可免償亡父債
- [勞資爭議] 老闆擅降薪 離職可討資遣費
- [刑事法律] 驗尿被指吸毒 舉證用藥誤判
- [勞資爭議] 資方延長降薪 勞工可提民事訴訟
- [生活法律] 房屋借名登記 出名者無所有權
- [勞資爭議] 主管逼簽離職單 可要求回復工作
- [保險糾紛] 保險金非遺產 僅受益人可領
- [監護繼承] 不養爛爸媽 不觸犯遺棄罪
- [車禍處理] 車禍被撞求償 應先備損害證明
- [監護繼承] 得知繼承亡父債 3個月內可拋棄
- [生活法律] 遺失支票先止付 再聲請法院催告
- [監護繼承] 想取監護權 簽協議可註明
- [生活法律] 鄰開KTV太吵 可聲請協調
- [婚姻問題] 被精神虐待 可蒐證訴離
- [婚姻問題] 夫賭不顧家 可訴請離婚
- [監護繼承] 舉證不知情 可免繼承債務